关于韶关市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韶关市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方案》(韶办发〔2025〕10号)文件精神,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确定浈江区犁市镇等10个单位为韶关市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吴奕文等20人为韶关市党管武装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751-8367631               

电子邮箱:ZBB367617@163.com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建国路68号

邮编:512001 

韶关市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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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党管武装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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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