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访市委编办主任黄志忠

韶关日报 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琳珍 2021-11-1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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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年为契机,立足主责主业,用好改革“关键一招”,聚焦教育领域和基层执法领域的短板弱项先后谋划了多项改革举措,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教育服务需求,解决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11月12日,围绕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记者对市委编办主任黄志忠进行了专访。  

记者:今年来围绕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黄志忠: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我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科之间中小学教职工结构性缺编、缺员问题日益突出,亟需通过改革创新来解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学有所教,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在“县管校聘”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会同市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是建立市域动态调整机制。将市、县两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纳入全市“总盘子”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着力破解城乡之间、县域之间保障不平衡问题。  二是加大改革挖潜力度。坚持向改革要编制,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压减重复设置、职能弱化、规模较小等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三是保障教职工编制需求。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班额、学生数量变化等,及时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  

记者:在加强和提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将从哪些方面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  

黄志忠:通过改革,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取得了扎实成效。一是编制资源配置更加科学。通过动态调整、科学配置,实现了编制资源配置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学段规模变化等相适应,有效破解了编制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二是编制资源得到有效盘活。通过改革挖潜,全市共盘活事业编制1000多名,统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975名,有效盘活了沉淀、闲置的编制资源。三是编制使用效益显著提升。通过将改革和创新管理盘活收回的编制资源投入到编制紧缺的地区、学校使用,有效提升了编制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紧扣教育民生福祉,扭住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这两个关键,继续为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继续深化改革。开展改革“回头看”,及时检视评估改革成效和问题,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持续推进编制管理创新。继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及时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科学核定、结构优化、动态调整等工作。探索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三是不断强化编制规范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等行为,不断提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水平。  

记者:我市在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有哪些做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黄志忠:2020年,市委编办根据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统筹推进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实现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镇街执法“有资格无权力”“有责任无能力”“有队伍无人员”等问题,从建立机构、下放事权、下沉编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继续深化改革。  

一是实现了“有机构”执法。全市105个镇街均组建了执法机构和队伍,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加强执法统筹。今后,镇街可以直接以自身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基层重复执法、“九龙治水”等执法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实现了“有权力”执法。共向镇街下放了547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检查等县级执法类事权,使镇街既有执法资格,又有执法权力,做到执法“师出有名”。  

三是实现了“有力量”执法。市、县两级共向镇街下放执法编制900多名,下沉了一批执法人员,改革后每个镇街至少配备6名执法编制,并配有相应执法人员,使镇街执法“有编有人”。  

四是实现了“有能力”执法。各县(市、区)累计培训镇街执法人员2300多人次,组织考取执法证2200多人,镇街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如截至今年8月,南雄市各镇街已累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案件100余件,改革的制度红利正在加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记者:接下来,就进一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哪些举措?  

黄志忠:下一步,市委编办将以“钉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改革深刻发生“化学反应”。  

一是继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会同市司法等部门,继续加大对各县(市、区)执法工作的指导,重点督促各地做好镇街执法事权承接、业务培训、人员招录、设备仪器配备以及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件申领等工作,切实提高镇街执法“软实力”。  

二是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熟悉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同时,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助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镇街执法“规范率”。  

三是继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日常检查、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公示等具体执法程序和行为,切实增强镇街执法“满意度”。

[ 责任编辑: 蓝洁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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