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我市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韶关日报 2021-10-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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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作为政务服务提升的重要体现,“无证明城市”是通过实现政府系统内部的数据流通,省去老百姓开具并提供证明的繁琐程序,对办事群众来说,这无疑是一大福音。为打造与“双区”接轨的一流营商环境,当前,我市正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如何深入推进这一“减证便民”举措?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行动  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时提出: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建设“无证明之市”。在全市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对打造我市一流的政务环境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提出要大力推行“零跑动”“即刻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最大限度地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大力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一地通办、一证通办、一码通办的“六个通办”改革要求。  

“今年4月初,市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工作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科科长黄东明对记者表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作为推进该项工作的“主力”单位和协调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是开展保留证明事项梳理工作和开展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梳理工作。  

黄东明表示,在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我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  

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不得收取,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以企业和群众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目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告知承诺、部门核验、材料复用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实行市、区县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注重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围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流程再造持续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服务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革成果要让企业和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得便利。  

黄东明表示,该中心以省事项目录系统为基础,对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证明材料情况进行初步梳理,形成了《韶关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拟保留清单》。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证明保留清单进行整理确认,制定印发《韶关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保留清单(2021年)》,共涉及852个事项2000多个证明材料。“目前,我们印发了《关于梳理市级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的函》,其中已完成1378项材料与省电子证照库匹配。剩余694项材料需要各部门再次确认替代方式并完善替代流程方案。”  

“我们正在探索运用各种手段,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实现免提交清单事项的任务目标。”黄东明说,用电子证照代替纸质材料技术比较成熟,目前韶关做的比较好的是电子证照核验这种方式,目前来说可以解决50%以上证明材料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正与各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完善相关免提交的事项,成熟一项推广一项。

成效  市民足不出户开具涉税费证明

在市区沙洲尾的一间“5G办税微厅”,市民刘新荣正在一台终端机前操作,只见他按照提示按了几下按键,业务就办理好了。“推广这项服务真是太方便了,不需要跑办税厅,也不需要自己填写,几分钟就可以办理好相关业务。”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蓝兴坚向记者介绍,该局当前正积极配合“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促进税收营商环境再升级,提供精细服务让企业和市民少跑腿。“我们打造了全国首个5G智慧办税微厅,实现远程可视化办税服务,构建了全市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办税服务质效数据为一体的数字化监控中心,统一规范、优化流程,节约办税时间。”  

蓝兴坚表示,市税务局主动融入韶关市“数字政府”改革大盘子,在“以数治税”理念下,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办税服务新体系。截至2021年8月,梳理事项清单115项进驻广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粤省事”“粤商通”省级政务平台分别上线51项和63项高频事项,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即可掌上办理286项涉税业务。  

据了解,该局在韶关市区繁华地段率先建设全省山区首个24小时无人自助办税服务厅,全省首个整体进驻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打造城区10分钟办税圈,方便群众办事集成办,少跑腿。“目前,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10个县(市、区)设立了7×24小时无人自助办税服务厅,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邮储银行网点的智能柜员机实现税费查询和打印完税证明”蓝兴坚说。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卢刚表示,近年来,该局致力打造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智慧办税模式,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依托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及其手机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以全程网上办理。  

“目前,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线上证明开具功能,确保纳税人足不出户开具自己需要的涉税费证明。”卢刚表示,纳税人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包括税收完税(费)证明、无欠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常用涉税证明;个人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个税纳税记录、社保缴费凭证、车船税完税证明等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涉税费证明。  

除了常规的证明自助开具业务,电子税务局还提供了“我要开证明”主题办税功能,按照项目投标、出国、购房、买车等业务场景,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证明开具服务;而“涉税征信证明开具”功能则可为纳税人提供一段时间以来的综合涉税征信情况,一份证明同时包括缴纳税款、纳税信用、税收违法违章情况等信息,方便纳税人使用。  

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曹敏表示,今年7月1日起,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涵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六大类常用证明材料,纳税人可自主选择适用。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业务21件,“也就是说,市民只要签署相关承诺书,就可以在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困难  电子证照推广力度不够

“打造无证明城市,电子证照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目前,我市的电子证照工作应用范围相对较小,还需加大力度进行推广和宣传。”黄东明说,各部门、窗口、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是很充分,存在畏难情绪,还需要一个逐步认识和推广应用的过程。  

黄东明表示,比如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很多群众还是习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现在很多常用证照都已经有电子证照,只要通过网络相关操作就可以办事,根本无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只要市民同意就可以从证照库里调验。但是部分群众的观念还没有改变过来,一是不知道还有电子证照这样东西,二是不知道如何在相关App进行绑定,认为太麻烦,还是觉得直接带原件或复印件比较省事。  

“电子证照和纸质材料其实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部分部门和窗口对此还有顾虑。”黄东明表示,这些部门或窗口认为还是纸质材料保险,方便后续存档、审计工作,可以避免承担风险。国家鼓励电子证照的推广和应用,但是没有强制推广使用,因此一些部门或窗口对此不是很重视,在工作中还是认为用传统方式比较省事。  

黄东明说,在梳理免提交事项工作中,政府鼓励各部门创新服务,尽量增加免提交事项方便市民办事。但一些部门顾虑的是如某项业务不用提交证明,但是在审计过程中又需要这项材料,一些法律法规也确实明确需要这项材料,那么,这其中的风险和责任又该由谁去承担?“想给群众提供方便,但是自己又不‘方便’,这确实是个两难的现实问题,需要加以完善解决。”  

曹敏表示,在“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力度不够的问题。如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某项业务时,由于有关部门间政务数据未能充分共享,无法实时获取所需的另一部门已有的数据,导致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路,影响了办事效率。“希望能够尽快统筹解决,方便市民办事。”

对策 主动改革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黄东明表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因涉及工作部门多、事项多、材料多、从梳理阶段就是一项一项与各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每个材料要求部门提出免提交措施,这又是一个与部门博弈的过程。只有各部门真正想改革,主动改革,形成合力,然后加上数字化手段的支撑和强力推广应用,企业群众认可习惯,这项工作才能得更好的成效。“目前,梳理事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是尽快推进相关措施的逐步推广和应用。”  

黄东明建议,在梳理免提交事项工作中,各部门应该有一个“大政府”的整体观念,不必让群众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须提交。如一个部门需要另一个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内部数据共享方式查验。“内部问题内部解决,不再麻烦群众多次往返。”应鼓励各部门、窗口尽量增加免提交事项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将会在操作过

程中加强存在问题的收集和整理,对共性问题,下一步将从市级层面形成制度和规则加以完善解决。但首先是运用起来的问题需要解决,然后再在运用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这就需要各部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响应,有效沟通,共同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  

对于数据共享难和证明材料标准不一样问题,黄东明建议,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部门之间的内部系统建设,完善部门之间相互认证程序。相关部门应完善联络员制度,对还需完善的证明事项,及时通过技术手段内部沟通,避免群众再次跑腿、多次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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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明城市”: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无须提交由本市其他政务服务部门核发或者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而是由办理事项的政务服务部门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电子证照核验、告知承诺、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措施,来核实相关证件、证明事实的办事方式。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指不需要由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交必须保留的证件、证明材料。

[ 责任编辑: 邓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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