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6批信访举报件9件(来信6件、来电3件)。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武江区2件,南雄市1件,乳源瑶族自治县2件,乐昌市1件,新丰县1件,翁源县1件,浈江区1件;从案件类型看(案件涉多种污染类型),大气和水2件,大气和生态1件,噪音1件,土壤1件,水1件,大气1件,生态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累计交办12批群众举报件36件,已办结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