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春节不打烊”司法为民促12年纠纷和解

韶关日报 黄苏静 摄影报道 2021-02-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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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大年初一,正值举国上下合家团聚、欢度新春之际,新丰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干警一行5人,奔波忙碌近5个小时,成功调处了一宗僵持12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纠纷案,令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过上一个和谐、安心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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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在新丰法院调解室进行协商。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致人死亡

2009年1月30日,潘某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套牌面包车至沙田镇白楼村时,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与行人潘某、潘某夫等3人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潘某、潘某夫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后,潘某波驾车逃离现场。该事故经新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潘某波负事故全部责任,潘某等3人无责任。  

后潘某父母陈某夫妇、潘某夫父母潘某凯夫妇等人分别诉至新丰法院,要求潘某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新丰法院审理,判决潘某波分别赔偿陈某夫妇、潘某凯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40678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潘某波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陈某夫妇、潘某凯夫妇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潘某波因该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无经济来源,经新丰法院执行局查控,亦未发现潘某波家里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调解过程“火药味”十足

“执行法官,您好,我是申请执行人陈某,现在和被执行人在梅坑派出所……”  

“我这边马上安排执行干警过去,请你先听从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安排。”分管院领导接到值班电话后,立即联系执行干警赶回法院调阅相关案件卷宗。  

原来,为了让潘某波赔偿14万余元的费用,陈某夫妇大年初一带着亲朋好友等7人找到潘某波家,要求其支付赔偿费用。潘某波担心出事,于是报警。  

是日10时30分,执行局干警一行4人接到任务后,即使在大年初一这个日子,也毫无怨言,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在法院准备好相关文书材料后,迅速赶到梅坑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虽然事故已发生近12年,可毕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受害人陈某夫妇情绪比较激动。潘某波则表示自己没钱,工作收入低,无能力给付赔偿款。双方就给付事宜一直僵持不下。  

“不管你家里再困难,你也应该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而且你出来这么多年了,却一直逃避陈某等人。陈某夫妇中年丧子也很悲痛,你这么做对不对?”执行法官助理黄仰荣跟潘某波劝说道。 

“当年,法院也为你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现在你们也知道潘某波家里的经济情况,他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你们带人到他家闹事也不太好,有什么事大家商量解决。让他分期给你们,可以吗?”最后,潘某波同意分期给付赔偿款,并让其弟弟担保。  

执行干警一行人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双方当事人来到新丰法院调解室。在调解室里,执行干警就具体给付时间和金额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了协调,并制作担保材料。最后,双方一致同意:由被执行人潘某波从2021年4月起每个月的28日前各偿还1000元给两案的申请方,款项直接转入申请方账户名下,直至还清全部款项止,两案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要求计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请求。如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按原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担保人潘某欧对上述还款计划每月各偿还1000元给两案申请方负连带清偿责任。  

当双方当事人在和解书上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执行局和法警队干警一行人也松了一口气。

“真的很感谢你们,大年初一也愿意为我们排忧解难,真的辛苦你们了。”申请执行人陈某夫妇感激地说。  

“只要你们可以过一个安心年,我们辛苦也值得。”看着法院门前落下的斜阳,书记员欣慰地和申请执行人说道。  

这宗长达12年的纠纷,终于在大年初一的这一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责任编辑: 刘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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