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2项工作成效突出获上级通报表扬

韶关日报记者 吴嘉宁 2020-03-2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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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市政府对今年1-2月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有关工作被上级通报表扬情况进行了集中通报。从通报上看,我市共有42项工作成效明显,被上级通报表扬。  

记者梳理通报结果可见,我市平安创建、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火灾防控、安全生产、科普科研等工作成效突出,受到上级部门的关注与肯定。其中,22项工作被评为优秀或先进,包括南雄市统计局被授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雄市珠玑镇灵潭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翁源县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市消防救援支队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安全工作先进支队”“全省执勤训练先进支队”“先进支队级党委”“先进支队级单位”、市水文局新韶水文站荣获“全国先进报汛站”称号等。同时,我市积极推进丹霞山保护建设等7项工作,获上级书面表扬。6项工作因排名靠前获表扬。  

职能部门工作表现亮眼,成效明显。市委办公室《“三基四化五全”党建路线图推动工作走在前作表率》被评为“2019年度广东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十佳创新案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党支部、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党支部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示范点”;市人民检察院和仁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承办的“麦明娣等五人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精品案件”;市气象局“盘活闲置资产推动气象现代化发展”项目获“广东省气象部门2019年度创新工作项目优秀奖”;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翁源县人大常委会“健全代表述职制度”案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第二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鼓足干劲,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精准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为我市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 责任编辑: 谢馨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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