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转“线上” 执行脚步不停歇乐昌市“云上法庭”解民忧

韶关日报 温馨 摄影报道 2020-03-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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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乐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以线上执行代替传统的面对面执行,执行工作如往常一样保持“在线”,既减少了聚集性病毒感染发生的可能,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干警“在线”执法。

干警“在线”执法。

一次性还款难 线上和解促事了

防疫期间,该院执行局新增了1台“云上法庭”设备,为在线办理执行工作提供了重要设备保障。当事人只需扫一扫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出庭”小程序,登录后即可享受高效便捷的执行服务。经执行干警电话指导,两案同一申请执行人薛某及被执行人朱某、黄某先后进入“云上法庭”。薛某先与朱某在网上面对面进行协商,15分钟后,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执行和解笔录。随后,薛某与黄某也“隔空”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

“张法官、欧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才半个小时,我两个案子都解决了!”申请执行人薛某称赞道。短短半个小时,就成功执结两宗执行案件,充分体现了在线办理执行案件的便捷和高效。

拍卖房屋清场难 线上执行解民忧

拍卖成交房产的清场移交是司法拍卖工作的一大难题,不能按时移交拍卖房产一方面损害了拍卖房产买受人的合法物权,也间接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疫情无疑加大了这项工作的难度。

被执行人袁某与乐昌市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袁某无力偿还银行金融债务,乐昌市人民法院遂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袁某所有的唯一住房。经竞价,买受人肖某以最高价618000元竞得上述房屋。乐昌市人民法院裁定上述房屋归肖某所有并责令袁某限期搬迁否则将被采取强制措施,可正值疫情期间,无法进行现场强制腾空。

2月25日,电话促成双方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后,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通过“云上法庭”“隔空”进行房屋交接并签订了房屋交接笔录。防疫期间,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方式,线上交接房屋,不仅便利当事人和买受人,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联合发文助力线上执行

防疫期间,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不动产执行事项工作的通知》,乐昌市人民法院随即与乐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定操作细节,规范了涉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协助过户等执行事项办理需提交的文书材料、文书送达方式、事项反馈、办理执行事项备案等具体环节,并指定专人负责沟通联络,建立起非直接接触式办公机制,打通乐昌市不动产执行事项线上办理通道。

乐昌市人民法院与乐昌市公安局主动对接,就如何在防疫期间减少人员工作往来接触,利用线上机制做好涉车辆执行事项进行协商,双方就操作流程快速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车辆执行事项工作的通知》,强调应以线上办理、法院特快专递办理等非人员直接接触的方式办理涉车辆执行事项,正确处理防疫工作和执行工作的关系,在保障执行工作能有效便捷办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干警外出执行。

不让疫情绊住执行的脚步,乐昌市人民法院采用灵活机动的线上“不见面”方式处理案件,缓解了疫情期间“见面难、执行难”的窘境,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确保顺利执结案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春节后至今,乐昌法院通过电话、微信、“云庭”约谈当事人84人次,线上和解、执行完毕案件35件,执行到位870余万元。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扣划措施165人次,成功冻结30万余元、扣划23万余元,限制高消费39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0人次,发布网拍信息36条,线上办理涉不动产和涉车辆执行事项74件。

[ 责任编辑: 刘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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