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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咨询】炎炎夏日,有些药物与光“相克”

2019-07-17 13:09 韶关日报 韶关市铁路医院(浈江区人民医院)临床药师 沈明芬

在服用、注射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暴露在太阳光或紫外线下,如果出现皮肤痒感、红斑、水肿,严重者可起水泡,溃破后形成糜烂或溃疡等“相克”情况,此现象医学上称之为药物光敏反应。事实上,这些药物一年四季都“怕光”,但是夏季光照强烈,更易发生药物光过敏反应。  

那么,什么药物与光“相克”?使用哪些药物后应该“躲躲太阳”?  

(1)喹诺酮类: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含有“沙星”二字的药。  

(2)四环素类:金霉素、多西环素等。  

(3)心血管药物:胺碘酮、硝苯地平、依那普利等。  

(4)磺酰脲类:格列吡嗪、格列苯脲、格列齐特等。  

(5)利尿药:呋塞米、氢氯噻嗪。包括含该药的复方制剂如:珍菊降压片、复方降压片、复方罗布麻片等。  

(6)非甾体抗炎药:阿司匹林、布洛芬、吡罗昔康、舒林酸等。  

(7)抗肿瘤药物:索拉非尼、伊马替尼、氟他米特、长春新碱、表柔比星等。  

(8)避孕药:含雌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  

(9)抗真菌药:伏立康唑、酮康唑、灰黄霉素等。  

哪些人群更易中招?过敏体质者。比如换季起风就起疙瘩、荨麻疹;经常性皮肤过敏;或被蚊虫“骚扰”之后,出现一大片红肿的人,都是重点防护对象。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易感性,皮肤娇嫩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更易发生。  

支招:避免药物光敏反应预防最重要。在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其是否“怕光”,提前做好防晒措施。那么,正在服用上面说的药物的人,应该注意什么?  

(1)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5日之内,应尽量避开阳光直射的时间段10:00-15:00出门。如需外出最好做好物理防护措施,比如穿长袖衣、戴宽檐帽、打遮阳伞、戴遮阳镜。  

(2)如使用药物后晒太阳出现过敏,特别是在皮肤最初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应立即躲避阳光,及时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及外用润肤霜。对于皮肤轻微过敏者,可用皮炎平软膏、或氟轻松软膏涂患处;有瘙痒红肿者,可口服氯苯那敏或西替利嗪减轻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温馨提示:在皮肤症状未消失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毒性反应。

责任编辑:谢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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