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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平正义 促进和谐发展——新丰县人民法院工作巡礼

2019-06-13 09:30 韶关日报
新丰法院遥田法庭在该县回龙中学开展了“模拟法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新丰法院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设备。
巡回法庭审理劳动争议案。
新丰法院领导了解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

多措并举,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翻开执行工作新篇章,“被执行人”想赖账?难!

除恶扬善,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一方平安保驾护航,“违法者”想嚣张?判!

创新机制,贯彻新发展理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新丰经济发展。赞!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新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守护新时代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让遵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者寸步难行

“我们查控到被执行人余某,目前正在入住某宾馆……”2018年9月29日下午3时,接到深圳市南湖派出所电话后,该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火速赶到深圳,迅速控制住“老赖”余某。

原来,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该院。判决生效后,余某依然不履行义务,且长期外出,逃避执行。面对“找人难”问题,该院依法向县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余某入住宾馆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并被采取临控措施。

于是,出现开头一幕。该院根据余某逃避执行情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部署,新丰法院广泛凝聚执行合力,通过创新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网络化财产查控系统、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等方式,破解执行中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等问题,努力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同时,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打造一张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网。

“法官,我现在已经把赔偿款缴纳到法院账户了,可以解除我的限制消费令了吗?”外出谈生意买高铁票时,被告知限制高消费,外出逃避执行七年的李某终于“现身”法院,见到执行法官后就焦急地恳求解除“限消”令。

“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是案件当事人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被判刑,就会成为终生的污点。”该院执行法官潘继革表示。

对此,被执行人陈某深有感触并后悔不已。

陈某系多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向该院申报财产时填报“有房产已抵押农村信用社”。然而,经执行法官多番调查发现,陈某用房产抵押给银行的贷款早在一年前就全部结清。其有意规避执行,不向法院说明情况,迟迟不办理产权证出库手续,且在案件恢复执行后,仍不如实申报财产,不自觉履行义务。其隐匿财产、规避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该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新丰法院通过采取拘留、罚款、临控、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则以“拒执罪”移送立案审查,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不断提高执行到位率。

执正义之剑护新丰安宁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我们选派业务骨干承担审判任务,既加快审理进度,又保证审理质量,将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新丰法院副院长罗燕生强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通过成立专业化审判队伍、多渠道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等方式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职能、敢于亮剑,彰显司法担当。

2018年12月28日,该院开庭审理该县首例涉黑案件。据悉,该犯罪团伙潘某等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对其所在村附近的矿厂多次阻工、以所谓的“协调”、“调解”进行滋扰,使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而实施敲诈勒索,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6万元,对当地社会及生产经营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收到该案后,李志兵法官作为审理该案的审判长,立足职能,日夜兼程,对每一份证据、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事实反复思考、斟酌,多角度分析、推理,从收案到开庭再到判决仅用了23天时间,依法将该“黑吃黑”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4人判处有期徒刑11年2个月至10年不等。

近年来,新丰法院围绕该县工作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审判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该县生态功能战略定位,该院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惩重罚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018年审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3件15人,实刑率达86.6%,不断加强环境生态司法保护。

面对社会吸毒现象日趋严重,毒品黑手深入各类群体,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该院持续高压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多年来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同时,严格规范量刑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此外,创新禁毒宣传模式,通过选取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在校园宣判、邀请中小学生到法院旁听毒品案件审理、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以案说法,同时运用全媒体、巡回审判车、知识讲座、法官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据统计,新丰法院近5年来审结涉毒案件168件188人。2018年审结涉毒犯罪案件7件10人,同比下降  77.4%。

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丰法院坚持“零距离”温情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家事审判方式,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建立婚姻冷静期、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

“我们将家事审判庭改变以往严肃的法庭模式,采用圆桌审判,不设原、被告席,而用丈夫、妻子等称谓,展现浓郁的家庭氛围,缓解他们的对立情绪。”新丰法院副院长陈小华介绍说。

成立家事审判庭以来,新丰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386件,办结340件,调撤245件,调撤率72%,发出《冷静期告知书》298份。

“家和万事兴,家人之间有矛盾要多沟通,一家人理解和包容最重要。”当家事法官将调解书交到年近花甲的潘某手中时,他连连称好。

2018年6月,潘某诉至新丰法院,要求与其妻子离婚以及要求3个儿子给付赡养费。新丰法院家事调解室收到该案后,调解员到潘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调查,并联系4名被告了解情况。经过多次走访和电话联系,了解到潘某与妻子已维持婚姻30多年,3个儿子也成家立业,近期因生活小事与家人闹矛盾,双方未及时沟通,故一怒之下诉至法院。经家事调解室法官“情感共鸣”“换位思考”等共情方式耐心劝导,潘某与3个儿子达成和解协议,对妻子的离婚请求也一并撤诉。

针对农村困难群众、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受到侵害需要得到法律救济时,新丰法院对事实清楚、标的不大等符合条件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同时,加大巡回法庭办案力度,深入纠纷易发地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结案,将巡回审判制度化、经常化。

面对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该院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专门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通过快调、快立、快审、快结,为旅游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保护旅客和旅游经营者权益。

通过审慎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维护诚信交易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理好企业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执转破工作,促进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妥善处理涉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工程、产业园区、县重点企业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促进城市提升,保障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共建、协同发展。

该院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坚持党建带队建高效延伸审判职能

“让党建工作成为引领审判工作的源头活水和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加油站’,最大限度激发党建工作正能量,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目标。”刘俊波院长向党建干部强调。

近年来,该院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签订党建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按照“支部建在法庭上”要求,根据审判团队情况和内设机构实际,建立健全党组织。建立“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建挂点联系村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干警分别到县内外优秀党建示范点参观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2016年以来,新丰法院连续3年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我们强调要注重‘诉源治理’,特别是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时,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刘俊波向记者介绍。

2018年,该院到各乡镇、村委、村民家里走访调研100余次,充分了解矛盾纠纷类型,深入推进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交互共享,与村委、妇联、工会和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强化诉前联调。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综合运用各类调解资源,诉前调解各类纠纷56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

新丰法院综合运用审判执行手段,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2018年,该院依法惩处乡村涉赌博、毒品等侵害农民利益、毒害农村安定的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18件45人。扎实强化“三农”服务,审结土地山林权属、承包经营权确认、流转等涉农案件30件。多措并举加大涉农民工案件执行力度,整治恶意欠薪行为,执结相关案件53件,为农民工追回薪资165.2万元。

新丰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带队建作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和法治宣传工作,2018年到乡村、学校、企业开展巡回法庭7场,到19个“法官工作室”开展调研、普法宣传30多次。深入开展共建法治校园活动,为全县20所中小学指定“校园法官”,提供丰富法治教育资源,共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12场次,举办模拟法庭4场,在中小学校共建法治校园教育阵地,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示范作用。(本版撰文:黄苏静 本版图片由新丰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王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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