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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列入全国试点项目

2019-01-11 09:53 韶关日报 韶关日报记者 汪露蓉

摘要: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列入全国试点项目

2018年10月23日19时46分,国家部委评审答辩专家组组长、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樊杰代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三部委宣布韶关市组织申报的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成功入围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试点省市之一,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为我市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脱贫的互动双赢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统筹规划、创新机制、示范引领等基本原则,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耕地安全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治理等4大类16小类,共65项治理工程。实施范围涵盖韶关市的10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为98.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0亿元,广东省配套32.65亿元,韶关市配套32.65亿元,其它渠道13.57亿元。计划通过2018-2021三年时间,使矿山地质环境和煤炭沉陷区得到有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提升,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水质保持优良,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开展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我市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韶关提出的“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指示精神,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我市在申报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山青水秀、林带环绕、碧湖青田、城美人和”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南岭生态屏障,建立资源枯竭型城市和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模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王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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