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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纪委监委:推动基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2018-12-29 10:12 韶关日报 曾炳祥 刘玉梅

今年以来,浈江区纪委监委以纠正“四风”为重点,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有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监督全覆盖。浈江区纪委监委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认真执行问责制度。结合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印制了《浈江区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违纪违法线索摸排活动知晓卡》2万份,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点摸排基层党员、干部八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之一发到各镇办村居和区直各单位,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6宗,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切实将基层正风反腐工作落到实处。  

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肃执纪问责。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和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今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山林防火不力的犁市镇分管领导和群丰村委干部进行了问责通报和谈话提醒;区纪委监委对创文示范点被市通报的8个责任单位进行了问责,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区监委对1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1人政务处分。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问责曝光。浈江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严格追责。结合谈话提醒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谈话函询、谈话提醒,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和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开展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释放执纪必严、常抓不懈的强烈信号,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对今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件3宗3人进行了通报曝光。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浈江区纪委监委为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组织暗访81人次,通过现场实地检查、电话检查,利用录像与问谈的方式,了解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公车使用情况和节日值班等情况,共发现问题2个,给予谈话提醒3人,并给予2人通报批评和扣除当月绩效处理,同时对4个单位进行整改提醒。对会风会纪监督4次,并将监督情况反馈给主办单位。  

针对红包礼金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区纪委监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排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确保检查工作全面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该区56个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共排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线索3条,立案2宗,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并进行了全区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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