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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40事】1979年韶关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018-11-13 10:29 韶关日报 韶关日报记者 汪露蓉 通讯员 邹建峰

中国的改革开放首先从农村开始。1978年,当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签下“包产到户”契约的时候,远在南国的韶关,改革开放的春风也正悄然吹来。

乐昌等地率先实行承包责任制

1979年,阳山、英德、乳源、乐昌等县共10多个石灰岩地区的贫困公社,率先实行包产包干到户等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尔后,各地纷纷仿照,到1983年初,全韶关农村全面实行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与此同时,林业经营体制也进行了初步改革,调整落实山林权属,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等。  

到1984年,全市农村实行政社分开,撤销公社、大队、生产队,分别成立区、乡和村民小组,从此结束了实行26年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

农业产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这场被誉为“自土地革命后第二次生产力大解放”的变革,带来了韶关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  1978年后,粤北地区积极推广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和销售分配等各项政策,使农民获得生产和产品流通的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步骤地合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变过去单一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布局,使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业和林副牧渔业、农业和乡镇企业之间的比重渐趋适应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  

韶关先后建立起优质谷基地、油料基地、蔬菜基地和生猪、蚕桑、茶叶等外贸生产基地,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部分剩余劳力被引向建筑、运输和饮食服务等行业。一批农民离土离乡,到城镇办货栈、门市、运输,活跃了城乡集市,振兴了城市第三产业。

粮食产量大幅提升,农民丰衣足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最大的变化就是,韶关的粮食产量大幅提升,从以前吃不饱发展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广后的丰衣足食。  

1979年始,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韶关调整了作物布局,水稻播种面积有所下降,但随着杂交水稻大面积的推广和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改革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单产和总产都上升较快。1985年水稻播种面积440.13万亩,比1978年调减68.64万亩,减少13.5%,亩产却增加107公斤,总产增加了31.68万吨。1987年水稻播种面积445.67万亩,总产151.44万吨,亩产340公斤,单产创历史最高水平,比1978年面积减少63.10万亩,总产却增加了36.73万吨,单产增加了114公斤。  

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粤北山区农户积极开荒扩种蕃薯,蕃薯种植面积略有增加,单产普遍提高。1987年全市种植蕃薯59.05万亩,总产6.76万吨,亩产115公斤,比1978年单产增加26公斤,增长29.2%,总产增加1.67万吨,增长32.8%。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还调动了烟农的生产积极性,扩大了烟草种植面积。1987年种植34.29万亩,亩产106.7公斤,总产36400吨,面积、总产均超历史最高水平。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牛全部折价归私人所有,出现了一批养牛专业户。1986年有养牛专业户558户,养牛2362头。1987年全市牛的存栏量达53.55万头,户平0.84头,比1978年增加21.14万头,增长65.2%。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韶关涌现出了一大批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  

正是这一轮变革,让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足,让农村越来越美丽。

责任编辑: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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