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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教育部门加大《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力度

2018-11-12 09:57 韶关日报 韶关日报记者 汪露蓉

近日,一场火灾现场疏散演练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主题活动在市区和平路小学开展。演练现场,孩子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按指定路线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主题班会让学生们观看了森林防火的视频课件,老师的精心讲解,使学生们懂得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学会了预防森林火灾的知识与方法。这是我市教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一幕。 

该校副校长邓继红对记者说,每学期学校都将会把用火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活动中,今年通过的《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是一部极富地方特色的法规,学校应该首先做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学习者,用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达到教育的目的。  

事实上,我市的防火安全教育已经纳入了中小学的日常教学中,用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在我市中小学校已持续多年。各个学校结合学校特色、场地大小,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森林防火主题教育活动,如“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进课堂活动、森林防火安全进校本、编写防火安全教育手册、邀请消防员进校园等等,通过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大力提升各个中小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每名学生了解火灾的危害性,懂得火灾预防、会报火警、会自护自救,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现在正值秋冬季节交替之际,市教育局将结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在学校中举行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创办森林防火专栏等等,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普及野外用火安全和森林防火专业知识。此外,市教育局还将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播平台,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播放生动的防火微视频,向学生宣传森林防火安全。通过多样的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有效提升教育效果,形成家、校、社会的教育安全网络。

责任编辑: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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